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以往,人民法院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等基本法律规范,但这些法律的规定在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中又存在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为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给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司法解释依据,为农民维权提供更为明确、具体、有力的法律武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公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现将其全文刊载如下,供读者学习。
2005年11期 4-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3K] [下载次数:10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 ] |[阅读次数:31 ]